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桂东:警民同携手 共护生态和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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桂东:警民同携手 共护生态和谐

桂东:警民同携手 共护生态和谐

红网时刻新闻6月26日郴州讯(通讯员 黄平 罗晶)“时隔15年,穿山甲再现桂东,非常难得。”6月24日,桂东县森林公安局局长郭志军手持记录着穿山甲放归瞬间的(de)(de)视频,话语间难掩激动与欣喜。这只(zhǐ)消失在公众视野多年的“山林精灵(jīnglíng)”,此次意外现身的背后,是一场温暖(wēnnuǎn)人心的警民救助接力。 6月16日晚9时许,桂东县公安局沙田(shātián)派出所接到群众(qúnzhòng)报警,称一只野生动物闯入家中庭院,疑似国家保护动物穿山甲,请公安机关前往(qiánwǎng)处置。接警后,派出所民警立即前往现场核查。经民警辨认确定,该(gāi)动物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穿山甲。民警发现,该穿山甲比较警觉,虽然没有明显外伤,但为避免它受惊吓,影响后续处置,便(biàn)暂时将穿山甲带回派出所,安排专人对其进行看护(kānhù),时刻关注它的状态。同时,联系森林公安及林业部门(línyèbùmén)工作人员前来处理。 工作人员转移安置穿山甲。罗晶摄(luójīngshè) 经林业专家细致鉴定,该穿山甲重3.18公斤,体长94厘米,是一只亚成年雄性中华穿山甲。体检发现生命体征(tǐzhēng)良好,符合放生标准。在经过多(duō)部门联合行动,根据穿山甲生活习性,认真勘查最佳放生位置后(hòu),将其带至合适的位置,成功放归(fàngguī)大自然。 近年来,桂东县公安局利用各种形式(xíngshì)广泛进行野生动物保护和“千年鸟道(niǎodào)”护航法律法规宣传,大大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。 “这(zhè)么稀有野生动物如果卖出去,肯定能卖个好价钱,但这是犯法的事,公安民警之前来我们这宣传了(le)好多,所以我见到这动物后就毫不犹豫地报警。”刚参加完高考的女生罗某面对笔者自豪(zìháo)地说。 桂东县森林(sēnlín)公安民警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。罗晶摄 中华穿山甲曾因(yīn)过度捕猎和栖息地破坏,数量急剧减少,甚至一度被认为“功能性灭绝”。如今,它能在(zài)桂东重新出现,不仅是(shì)生态环境改善的有力证明,更彰显了桂东公安与群众携手守护(shǒuhù)生态家园的决心与成效。每一片闪烁着微光(wēiguāng)的鳞甲,都在诉说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动人故事,也记录下桂东公安为守护绿水青山留下的坚实足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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